深圳市雪仙丽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31-0011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。现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有关规定予以公示:
一、变更内容
A631-0011宗地位于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内衣基地范围内,临近公明中心区,北临民生大道、东至田园路、西至科裕六路(示意图见附件),根据2017-01M-0012号建设用地方案图,用地面积32918.02平方米,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。2005年8月取得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(深规许字05-2005-0188号)。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为:
(一)既有条款数据变更
1.用地位置由“公明街道内衣聚集基地”变更为“马田办事处内衣基地”。
2.地块编号由“2005-00M-231”变更为“2017-01M-0012”。
3.用地面积由“总用地面积32967.48平方米,建设用地面积32967.48平方米”变更为“总用地面积32918.02平方米,建设用地面积32918.02平方米”。
4.建筑容积率由“≤1.5”变更为“≤3.6”。
5.建筑覆盖率由“≤40%”变更为“≤50%”。
6.建筑高度或层数由“≤72米”变更为“≤100米”。
7.建筑面积由“总建筑面积49450平方米,其中厂房42090平方米,宿舍6210平方米,办公1150平方米”变更为“总建筑面积118500平方米,其中厂房85130平方米、宿舍19830平方米、办公9690平方米、食堂580平方米、商业1020平方米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800平方米、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、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、警务室50平方米”。
8.建筑物退红线要求由“各侧≥6米”变更为“各侧一级退线≥6米,二级退线≥9米”。
9.机动车泊位数由“135辆”变更为“272辆”。
(二)增加条款
1.绿化覆盖率:≥30%。
2.该宗地应向政府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3770平方米的厂房,贡献厂房位于新建厂房4-10层,具体以经政府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。
3.地块内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在方案设计阶段须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,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进行移交。
4.新建建筑须处理好与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,满足日照、消防及交通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。
5.结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消防相关要求,合理布局商业及公共配套。
6.生产、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。
7.除上述规定外,该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、省、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和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;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《深标》规划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。
二、公示说明
本《通告》公示期7天(2017.11.21-2017.11.27)。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,请实名联系我局。本《通告》除在《深圳商报》公示外,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:
(一)网站
1.http://www.szpl.gov.cn(市规划国土委网址)
2.http://www.szgm.gov.cn(光明新区政府在线)
3.http://www.jkcoil.com(我局网址)
(二)实地
1.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
2.调整地块现场
3.马田办事处三楼
联系人:谢工
联系电话:23466131
联系地址: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(邮编518107)
附件:位置示意图
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
2017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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