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申办“科裕三路(延伸段)市政工程”规划报建手续。经核查,该项目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(示意图见附件)。现按照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》及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》予以公示:
科裕三路(延伸段)市政工程属“市政公用设施”。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》第十条规定,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。
本通告公示期7天(2017.11.18-2017.11.24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联系我局。本通告除在《深圳特区报》发布外,同时在下列网站展示:
1.http://www.szgm.gov.cn(光明新区政府在线)
2.http://www.szpl.gov.cn(市规划国土委网站)
3.http://www.jkcoil.com(我局网站)
联系人:盛聃
联系电话:23466931、29937902(传真)
联系地址: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(邮编518132)
附件:项目位置图
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
2017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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